11月2日消息,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《措施》”)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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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截图
其中,《措施》提出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,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。推动公务用车、公交出租、邮政、环卫、园林等公共领域和农村客货邮商融合适配车辆中,新增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%以上。继续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。
《措施》明确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。在县城、高速公路、居住区、公交场站、交通干线等适宜区域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,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。按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一次性建设补贴,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(容量)电费,视情对场地租金实施阶段性减免。
同时,《措施》还表示,要推进二手车交易。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、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。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,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,实现二手车交易“一次办”。制定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实施细则。
此外,《措施》还提及了加大停车泊位供给。加快推进在建公共停车场、停车楼等建设。充分利用绿地、公园、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,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。支持利用城市边角地、政府储备空闲地、拆违腾空土地、公交客运首末站、废弃厂房等,建设多层或机械式立体停车库、设置临时停车泊位。提升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率,在保证办公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前提下,鼓励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泊位夜间、节假日面向社会开放。
文章来源于互联网:宁夏回族自治区: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,加快充电设施建设